本帖最后由 lwp486 于 2019-1-23 09:56 编辑
东方康宁精神病医院项目(固废和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公示说明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东方康宁精神病医院位于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西侧原东方市公安局戒毒所内(N:19°06'25.60";E:108°49'18.99")。由东方康宁精神病医院投资建设,项目于2017年2月动工建设,2017年10月竣工,2017年10月投入试生产。根据项目环评报告项目类别为医院项目,项目性质属于新建。本次验收范围和内容包括一栋病房和办公楼,病房位于项目西侧和南侧,均为一层建筑;办公楼位于项目北侧,为两层建筑(其中一层为门诊,二层为院区办公室、会议室)。项目建筑依托原东方市公安局戒毒所,总用地面积22.07亩,总建筑面积4000m2,共设200张病床,包括精神科、内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人民币。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固废 固体废物包括食堂餐余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等。生活垃圾依次经垃圾桶、垃圾房暂存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厨房餐厨垃圾每日收集后清运。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经医废间暂存后,交由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外运处置。 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地面已设置防渗地面,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期间产生泄漏;同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墙面已进行制度上墙,同时分别贴有医疗废物暂存及分类收集标识,并且医疗废物暂存间门口设置挡板防鼠,并设有空调,保持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室温处于阴凉状态。此外,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已设有医疗废物转运台账记录。符合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建设要求。 项目生活垃圾暂存点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旁,并设有可封闭式隔间,生活垃圾暂存间设置排放扇,并设置了排水沟,生活垃圾暂存点在清洗地面的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排水沟排至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门诊人员产生的噪声以及往来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医疗设备均采用先进机型,室内操作,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运行期间无大型高噪声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均放置于专属科室,噪声级较小,项目产生的主要噪声源是污水处理站设备和空调外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另外进出项目停车场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院内人员产生的人群活动噪声,空压机、负压机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由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侧宁坡小学和项目内部的声环境质量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七、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22日。 2. 建设单位 东方康宁精神病医院 3. 公开网址 4. 电子版文档联系方式:fuhaih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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