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指引(试行)》(穗环[2017] 145号)、《广州市白云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云环保【2018】77号)等有关要求,开展广州植本堂生物科技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广州植本堂生物科技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植本堂生物科技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植本堂生物科技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2018 年8 月27 日云环保建 [2018]363号)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TCWY检字(2018)第1019105号)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岗飞来岭路A栋2楼(中心地理坐标:E113°19'06.88",N23°19'26.9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总使用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主要进行化妆品的加工制造,通过外购原辅料进行简单的混合、乳化和包装,不涉及化妆品原料的提取和制造,年产膏霜80t、精油80t(共计160t/a)。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设备:2台乳化机、1台搅拌锅、1套电锅炉、1套处理能力为3t/d的污水处理设施等。 验收意见: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并建设了相应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天 联系人:覃小姐 联系电话:18898576505 邮箱:183791933@qq.com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植本堂生物科技公司提出听证申请或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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