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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及2万吨醇基燃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黑龙江海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已委托黑龙江化工院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 “10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及2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了便于公众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给予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 10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及2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公众意见表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黑龙江海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安达市万宝山精细化工园区内 邮编:151405 联系人:邓铁成 电话:15945666000 (2)环评单位 名称:黑龙江化工院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高新区迎宾路集中区南湖路街3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王海霞 联系电话:0451-84859393 2、公众可在网站查看本项目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全文或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如需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公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群。 请在10日内与工程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黑龙江海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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