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现将《河北邦祺金属围栏设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金属围栏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邦祺金属围栏设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金属围栏网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邦祺金属围栏设施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年产50万平方米金属围栏网 项目概括:河北邦祺金属围栏设施有限公司位于饶阳经济开发区西区纵三路泽润工业区A-04号,总占地面积3813 m2,主要从事金属围栏网的加工销售。根据市场需要,河北邦祺金属围栏设施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于饶阳经济开发区西区纵三路泽润工业区A-04号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金属围栏网项目。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月4日—2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家亮 1803180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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