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5500吨杏系列产品、葵花籽建设项目、年产500吨芝麻夹心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的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文件相关要求,2019年1月23日,甘肃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年产5500吨杏系列产品、葵花籽建设项目、年产500吨芝麻夹心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参加会议的甘肃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浩宇卓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验收组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会议听取了甘肃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和汇报。验收组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具体意见内容如下: 附件1:专家组验收意见。 附件2:竣工验收报告文本 验收单位:甘肃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万清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909344008 邮箱:22677594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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