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销售分公司河刘加油站含山河刘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销售分公司河刘加油站含山河刘加油站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河刘镇河刘行政村,设计年销售汽油460m3、柴油900m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4%。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8年5月17日,含山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环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18年9月,项目建设完成。 2019年1月1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销售分公司河刘加油站在马鞍山市组织验收调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销售分公司河刘加油站含山河刘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正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3月1日止。 受理电话:13365550330 联系人:李如强 附件: 1、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2、验收监测报告 3、验收组意见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销售分公司河刘加油站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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