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嫣_若 于 2019-1-31 13:48 编辑
2019年1月3日,建设单位陇川县龙源水电有限公司在陇川县护国河电站办公室组织召开“陇川县护国河水电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议,会议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建设单位(陇川县龙源水电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宾川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施工单位(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明通水电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特邀的三位行业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介绍、及关于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汇报后,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附件后),现将陇川县护国河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陇川县护国河水电站工程; 2、建设单位:陇川县龙源水电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陇川县护国乡,位于东经98°01′48″、北纬24°33′08″周围; 5、工程内容及规模:陇川县护国河水电站分别在护国河、百条河、木租河、红岩河、丰线浪河上建坝取水(其中1#坝位于护国河,高6.2m;2#坝即厥叶坝位于百条河,高5m,3#坝位于木租河,高9.5m,4#坝位于红岩河,高6.2m;5#坝位于丰线浪河,高6.7m),为引水式发电站。电站建设内容主要为5个拦河坝、5个取水口、5个引水隧洞、1跟压力管道和发电厂房组成。电站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7.13km2,额定水头144.36m,设计装机容量4MW,装设2台单机容量为2MW的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1914万kw.h,年利用小时数4786h,所发电能通过10kv线路送往南宛河二级水电站。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占用灌木林地1.0218hm2,水域0.1537hm2,其他土地0.6463hm2。建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理。 2、施工期间对进场公路进行了填补,减少施工占地,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确定的施工范围施工,未发生越界施工的情况。 3、施工道路、渣场及临时占地的水保措施及生态修复措施均已严格落实,截止2013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已有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M7.5浆砌石挡墙、干砌石护坡1271.4m3,排水沟210.4m3,土石方开挖886.3m3;植物措施:绿化3585株。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M7.5浆砌石挡墙、干砌石护坡633m3,排水沟182m3,排水沟M10砂浆抹面1282m2,土石方开挖159m3;植物措施:绿化面积0.68hm2,定植西南桦1200株。弃渣场严格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进行堆渣。渣场的选址占用灌木林地0.0137hm2,其他土地0.1963hm2。项目严格落实水保措施及生态修复措施,施工、试运营至今未发生泥石流、弃渣入河等情况。 4、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周围及公路沿线的大寨等环境敏感点设置了禁鸣和限速标志,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对易泼洒物料进行遮盖运输。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及环境空气污染纠纷。 5、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已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实施。 (二)运营期 1、工程建设在布设上尽可能少占用土地。项目的占地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了相应的经济补偿;电站规模较小,工程永久占地面积较小,除占地损失外,工程施工未对该区域的植被造成明显的破坏;工程建设施工期对小型陆生脊椎动物的影响仅限于局部地区,影响不明显;评价区内栖息的主要土著鱼数量较少,据采集和访问的结果近年来数量减少较快。 2、根据监测结果护国河、百条河、木租河、红岩河、丰线浪河拦河坝下放的生态流量分别为0.084 m3/s、0.056 m3/s、0.034 m3/s、0.050 m3/s、0.055 m3/s,生态流量能满足环评批复中的要求,当减水河段需水与发电产生矛盾时,首先满足减水河段用水需求。 3、加强环保宣传和管理,对项目区内的已查明的3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株中华桫椤、1株润楠和1株红椿进行了挂牌保护,对项目施工占地,在施工结束后采用本地树种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栽种绿化植物3585株。 4、根据监测结果,护国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水质类别未发生变化;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厕所内的粪便经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农作物。 5、根据监测结果,电站运行期间,项目沿线环境敏感点噪声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2类标准。 6、生活用水均用电进行加热,食堂采用电为原料;电站食堂炒菜油烟经引风机抽排至屋外。 7、护国河水电站土石方部分回填,其余进入5个弃渣场堆放;运行期固废主要来自生活区垃圾,堆存于垃圾收集点;水轮机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同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牌,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8、电站没有占用耕地,工程永久占用了林地,对于永久占地,林地占用异地造林,并向陇川县林业局缴纳了异地造林费;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接受现场调查的公众普遍认为本工程的运营对其生活及工作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率达100%。 9、项目建成后,在电站厂房尾水口下方设置了挡水设施,未发生尾水冲刷造成地质灾害和泥石流的情况。 三、公示时间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反馈方式
陇川县龙源水电有限公司
Email:cj2302986@126.com 电话/传真:18960850830 通信地址:陇川县护国乡护国河电站内 邮编:678712 附件:《陇川县护国河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