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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盐业集团桐乡市盐业有限公司浙盐集团桐乡公司食盐仓库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浙江省盐业集团桐乡市盐业有限公司浙盐集团桐乡公司食盐仓库一期工程位于凤鸣街道同福经济开发区同德路底。2015年2月公司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评,并于2015年2月15日取得了桐乡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浙江省盐业集团桐乡市盐业有限公司浙盐集团桐乡公司食盐仓库一期工程>的审查意见》(桐环建〔2015〕47号)。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本项目于2015年8月11日开工建设,2018年5月30日竣工,全部项目于2018年6月份建成并投入生产,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形成形成2万吨食盐的存储能力。
2019年1月25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法规规定,出具了《浙江省盐业集团桐乡市盐业有限公司浙盐集团桐乡公司食盐仓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噪声、固废部分)验收意见》(嘉环桐验【2019】21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已原则同意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噪声、固废部分)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2019年1月31日,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浙江省盐业集团桐乡市盐业有限公司浙盐集团桐乡公司食盐仓库一期工程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相关环保验收文件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7日(共2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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