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长春科技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吉林师范大学长春科技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第一次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长春科技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具体位于硅谷大街以南、卓越大街以西、丁一街以东、丁二街以北的区域内。
概要:吉林师范大学长春科技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为77854.00㎡,建筑总面积为115000㎡。内拟建设文化产业研发大楼、实验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大楼、公寓楼、文体馆、室外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8311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单位资质:甲级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方式:04318813844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②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③落实评价人员、调研、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初步踏勘现场;
④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⑤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⑥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⑦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④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⑤清洁生产分析
⑥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⑦公众参与;
⑧结论。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0年8月26日至2010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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