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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业(清新)纸业有限公司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拟在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太和工业区建设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15天。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扩建项目。 建设规模: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项目的建设能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作出一定贡献,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有利于推动清新县经济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的环节为生产过程中的制浆和造纸废水、生活废水,锅炉除尘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北江。 ②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热电站会产生一定量的锅炉废气,经过干法脱硫、低温燃烧和布袋式除尘后达标排放。 ③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废为废纸堆所带的废旧金属、塑料薄膜、砂石土块、煤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全部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废旧金属和塑料薄膜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煤渣出售用于制砖或者铺路。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符合功能区规划;北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营运期建设单位采取环评单位提出的环保措施之后废气对周围大气质量影响不大,项目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北江,在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不会造成明显污染。各种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环境风险分析主要是事故排放以及火灾的危害。在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小,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5)项目选址符合清远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发展政策。建设项目可行。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基地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地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 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廖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街18号102室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建设单位: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芳 电话:0763-5383999 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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