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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轮胎隔离膜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轮胎隔离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轮胎隔离膜项目; (2)建设地点:广饶县稻庄镇奥戈瑞轮胎院内;(3)项目投资:100万元;
(4)建设单位: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轮胎隔离膜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于2010年9月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目前已达到年产1800t/a轮胎隔离膜的产能,剩余的5200t/a轮胎隔离膜还未建设。本次环评仅针对1800t/a轮胎隔离膜进行分析。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工程运行时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热熔挤出和热熔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和热熔挤出、热熔吹塑工序未收集的的非甲烷总烃。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1(15m)排放,热熔挤出、热熔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P1(15m)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饶县西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织女河。造粒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回用于破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造粒机机头过滤产生的废滤网、光氧催化装置运行过程中的产生的废UV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使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无害化处理。 (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消声、减振及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稻庄镇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实施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轮胎隔离膜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 (3)公众索取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为各环境敏感点居民、项目周围企业员工、政府工作人员等。
(2)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可以以电话、邮件形式反馈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饶县稻庄镇东青高速公路以东、乐安大街以北; 联 系 人:宋守全; 联系电话:1317660183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鑫飞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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