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废旧轮胎资源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废旧轮胎资源再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毕节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将建设废旧轮胎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村四组。项目投资4000万元,年处理废旧轮胎20000吨,并配套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建设。 三、可能的主要污染 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裂解炉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粉尘、食堂油烟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坪冲洗废水、脱硫塔废水、冷却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煤渣、脱硫石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资料收集。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保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环保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环保局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保局在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对该项目及选址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赫章县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毕节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社区四组煤山上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46279069 九、资质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联系人:白冰 联系电话:13995393717 毕节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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