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大召营镇正旺交通器材厂年产200万件路锥制品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guide&view=my。公众也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正旺交通器材厂年产200万件路锥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新乡县大召营镇正旺交通器材厂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工业集聚区10号 联系人: 邱先生 联系方式:13083810266 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51号 环评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371-86092533 邮箱:1440781292@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距离本项目厂址3km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主要为大召营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或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寄或自送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工业集聚区10号 电子邮箱:1440781292@qq.com 联系方式:1308381026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乡县大召营镇正旺交通器材厂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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