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硅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硅沙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行业类别:非金属矿采选业 4、建设地点:玉林市容县灵山镇仁勇村冲口队牛头垌 5、建设单位:广西容县华晶建材有限公司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建设内容及规模:厂区规划用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7500m2,利用外购的硅沙原矿,建设硅沙选矿生产线5条(其中3条为水磨选矿生产线,2条为干磨选矿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道路、供水、供电、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硅沙10万吨。 8、组织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50人,主要为周边的村民,其中安排15人在厂区内住宿,全年生产天数300天,2班制,每班8小时制,全年生产4800小时。 9、建设期: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项目生产区、生活区的建设已基本完成,但相应的生产设备尚未安装,目前,该公司未进行任何硅沙选矿生产活动。后期的施工期主要为厂界周边排水沟的建设、生产场地的平整硬化,以及生产设备的安装,建设期约为3个月。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1、废气:破碎、筛分、干球磨、包装粉尘由管道通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经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炉废气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来处理燃生物质颗粒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由20m高的排气筒向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工艺生产废水(主要为水磨选矿工艺产生的工艺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及CODCr,该生产废水经4级沉淀池沉淀及泥水分离器分离后的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水磨选矿生产过程,不外排;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故无洗车废水产生;而项目周边为农林地,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作周边的农林地农肥使用。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有机械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合理分类,无害化处理。 三、环境评价主要结论 广西容县华晶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吨硅沙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及环保部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项目?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状况? 3、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4、您对建设项目运行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广西容县华晶建材有限公司 2、 项目工作联系人:龚煜淮 3、 联系电话: 13878090716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林晓玲 3、联系电话: 028-86672185 4、邮箱:gxqdhb001@126.com 九、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广西容县华晶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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