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新泉红汤温泉度假村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司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输送及除尘设备喷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新泉红汤温泉度假村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龙岩市连城县新泉镇北村。总投资6.5亿元,用地面积为114902.80m2,总建筑面积47691.8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9636.65m2,不计容建筑面积8055.2m2。包括温泉公园、水上乐园以及养生养老公寓、酒店、度假汤屋等功能性设施,是集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疗养为一体的温泉高端综合旅游度假项目 (3)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 | | | | | | | GB3095-2012 中二类区、 GB3096-2008中2类区 | | | | | | | | | | | | | | | | | |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或隔离施工,防止粉尘污染,并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的防尘措施,在开挖及回填土方时,应做到随挖随运走或随填随压,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防止大风造成的泥土飞扬;施工设备应选择低噪声设备,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以免孳生蚊蝇,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区或就近招聘;施工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等级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接管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超负荷影响,对污水处理厂水质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游客在景区内游玩时产生的人为噪声,人为噪声相对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经距离衰减后,预计到达场界的噪声基本能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第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交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恒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岩市连城县新泉镇北村 邮编:364000 联系人:江经理 联系电话:18950856562 公众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提交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9年02月12日~2019年02月22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盖章):福建恒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0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