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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6.26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生产技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年产56.26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生产技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56.26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生产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4、建设地点:弥渡县寅街镇观音山 5、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能力:技改扩建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相关设施,形成年产56.26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生产能力。 6、项目总投资:545万元 7、原项目工程概况 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石灰岩矿矿区首次设立时间为2000年11月,期间采矿权人于2011年5月、2012年6月先后进行了两次延续工作,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3.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327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2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矿权到期后,矿山于2017年6月15日和2017年9月15日进行了顺延三个月工作,现采矿权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5日。 原有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是无组织粉尘,其次为少量爆破废气和机械尾气,项目采取了相应的洒水降尘措施;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开采和加工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来降低噪声源强;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剥离表土,通过设置表土临时堆场,产生的表土用于后期绿化和生态恢复。 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石灰岩矿为弥渡县非直接面山的石厂,根据《弥渡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项目通过转型升级后予以保留。原有项目已于2016年底停止生产。 8、技改扩建项目工程概况 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已开采17年,平均年资源采出量已超过采矿许可证批复的设计生产规模,须及时进行变更生产规模工作,同时项目原有生产及加工设备已不能满足扩大后的生产需求和现阶段环保要求,须进行设备的更新建设。项目通过技改扩建后开采矿种不变,开采方式不变,矿区面积不变,生产规模为56.26万吨/年,升级改造破碎生产线1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 联 系 人:杨勇 联系电话:13508722439 邮政编码:6756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969474484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2日 云南弥渡庞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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