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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六涌工业区12号地三楼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19.2.25-2019.3.22)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谢远忠 联系电话:13535883977 2019年1月24日,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布艺沙发2000件、藤艺沙发200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六涌工业区12号地三楼,地理位置中心坐标:113.079751°E,22.905008°N,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由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生产从事产销:家具制品,项目建成之后年产布艺沙发2000件、藤艺沙发200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在2018年10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了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文号为顺管乐环审(2018)第040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布艺沙发2000件、藤艺沙发200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设饭堂、宿舍,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洗手废水、冲便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近期,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二级标准后,排至附近石斗涌;远期,可排到乐从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 ①木质粉尘 项目在开料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木质粉尘,项目拟在每台木加工设备旁边设置收集口并引至布袋除尘器对木质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经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同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厂界粉尘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贴绵工序有机废气 贴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量,在贴棉房设置风量为2500m3/h的抽风机进行收集,收集效率约为90%,收集后的废气引到顶楼约2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尾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厂界有机废气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来自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的噪声源等效声级在65~95dB(A)之间。为保证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建设单位应采取各项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并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综上,经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设备到位并投产后,项目边界昼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废环保胶水桶分类收集,暂存厂房危废暂存间,统一外委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贴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排放标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六涌工业区12号地三楼,其厂房为租赁已有厂房,生产设备购买后安装调试后置于厂房内后可直接生产,故不涉及施工期建设。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没有基建工程,因此施工期基本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顺德区迅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贴棉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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