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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白龙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6500台大型轮式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50000辆电动三轮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公告单位:山东白龙机械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6500台大型轮式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50000辆电动三轮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白龙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莒南经济开发区大西环路南段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新增占地面积66666.6m2,建筑面积54484.2m2,本项目具有年产50000辆电动三轮/四轮车、16500台大型轮式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营运期建设单位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流入白马河,经鸡龙河汇入沭河。 2、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产生环节包括下料车间切割烟尘、冲压车间切割及焊接烟尘、焊接车间焊接烟尘、酸洗废气、打磨废气、喷塑废气、烘干废气、喷漆废气等,各环节均按照环保要求按照环保设备,通过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产生的混响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措施,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 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的原则为优先加以利用,再就地就近进行堆置,其环境污染控制必须遵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18599-2001)。 本项目固废主要关注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涉及HW08、HW09、HW12、HW17、HW49等5个类别,全厂危废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环境污染控制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项目生产轮式拖拉机、微耕机、玉米收割机、花生收获机等产品,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十四项“机械”第40条:“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第45条农业收获机械: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3~6行,摘穗型,带有剥皮装置,以及茎秆粉碎还田装置或茎秆切碎收集装置),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在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公示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邮件等形式表达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山东白龙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7-9240-0699 公众意见表见及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详见以下链接: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94934&fromuid=337656(出处: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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