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华信环保咨询 于 2019-2-25 11:5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在业主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自主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环评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开发投资建设的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片区(北纬23°3’55.86”;东经113°56’16.46”)。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000㎡,总建筑面积33517.05㎡。项目设有1栋8层第一通讯楼,8台2000kW备用发电机,2个50立方米的地埋式柴油储罐、冷却水塔、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等设备。 (二)环保审批情况 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开发投资建设的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片区(北纬23°3’55.86”;东经113°56’16.46”)。 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完成了《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东莞市环保局于2016年6月22日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同意批复“东环建〔2016〕4064号”。报告表已通过审批的内容为: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片区(北纬23°3’55.86”;东经113°56’16.46”)建设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17.046平方米,主要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与网络托管业务,设有1栋8层第一通信机楼和8台2000KW备用发电机(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环境风险评价专项分析的评价结论和环境风险评价专项分析技术评估报告,在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评价专项分析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禁止其它非许可生产工序、设备、原料的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若需新增必须依法申报。 (三)验收范围 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为整体验收,本次验收的具体内容为:1栋8层第一通讯楼,8台2000kW备用发电机,2个50m3的地埋式柴油储罐、冷却水塔、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等设备。项目员工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注: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固废(营运期)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明确东莞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2015】78号文)的相关规定,项目规模占地面积未超过原环评批复占地面积的30%,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项目实际规模情况与原环评批复内容比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评批复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照《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编号:东环建〔2016〕4064号)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一)废水 项目发电机尾气治理喷淋水经碱液再生后循环使用;项目中央空调冷却用水仅在设备内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因此项目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 项目设置的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会产生燃料燃烧废气,其污染物主要为SO2、NOx、烟尘等。由于采用0#轻质柴油,含硫率≤0.035%,燃烧较为安全,尾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5m,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明显。 (三)噪声 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 (四)水土保持 本项目按照水务局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的建设施工,水土保持目标基本实现,林草覆盖率达到预期效果,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五)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按消防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工具、通道、器材等,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应急培训、教育,提高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疏散人群,保护重要物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减轻事故影响。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现场讨论,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达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要求,经验收小组认真讨论,验收小组基本认为建设单位已达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可正式投入运行。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22日(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902220769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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