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公示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 年增产YP系列液压自动压砖机共计120台 2、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C区25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25",东经112°58′58") 3、建设情况:2018年4月28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三乐环复[2018]42号)的审批。工程于2018年4月29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5日竣工完成。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2%。 5、工程变更情况:项目目前验收的设备数量与原环评审批有差异: 6、建设单位: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验收监理单位:/ 9、环评编制单位: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 10、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深圳市海洋创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扩建项目喷淋废水沉淀后回用喷淋,油漆沉渣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的处理。项目扩建后不增加生活废水。 (二)废气 项目金属粉尘和焊接烟尘,已加强车间内通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标准。有机废气(含苯乙烯)和磨平粉尘通过“漆雾预处理系统+复合碱液高压洗涤系统+脱水除雾系统+UV光解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过程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II时段标准;喷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厂界浓度限值。废气排污编号FQ-1894003、FQ-1894004。 (三)噪声 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噪声排污编号ZS-1894001。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砂纸已交由广州市花都区永安机械铸造厂外卖回收处理;废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已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广东碧海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废研削液、超声波清洗废液、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已委托专业处置单位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设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编号为GF-1894001,主要的一般固废为金属边角料、废砂纸;危险废物贮存区,编号为GF-1894002,主要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及乳化液、废机油桶等;贮存场位于车间专设区域,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2、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均按要求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工业类项目) 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 2、大气环境:根据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GZE180823800901,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达到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新改扩建项目臭气浓度二级标准(厂界排放标准20)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根据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GZE180823800901,厂界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砂纸属于一般固废,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永安机械铸造厂回收处理;废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已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广东碧海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废研削液、超声波清洗废液、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已委托专业处置单位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贮存场位于车间专设区域,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无 6、公众调查意见: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8818746448 联系邮箱:525420873@qq.com 公示时间: 2019年02月15日-2019年03月16日 公示期间: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