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碳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磷酸法活性炭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井冈山碳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磷酸法活性炭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井冈山碳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磷酸法活性炭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理位置: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凤凰片区分区; 建设单位:井冈山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不含土地款); 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00吨磷酸法活性炭,建设工程为备料及原料堆场2000 m2、生产车间1500 m2(包括半成品车间、漂洗车间、成品车间和400 m2仓库。 二、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冈山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凤凰片区分区 联系人:周建明 联系电话:13707967036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省农科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地址:南昌市南莲路602号 联系人:曹俊秀 邮箱:langzifh@sina.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②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是否避让了城市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生态脆弱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 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⑤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你是否了解本项目? ⑵你认为本项目建设的益处是什么? ⑶建设期对本项目建设你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⑷运行期对本项目建设你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⑸你认为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⑹你认为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 ⑺你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⑻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工程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江西林超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西省农科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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