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博益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47号。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 噪声:各类印刷、裁切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印刷、裁切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物;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墨盒等。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在印刷区域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5%),将收集的废气经过UV光氧催化废气装置(处理效率≥70%)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至市政管网。 噪声:设备底座进行隔振,厂房隔声,以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企业收集后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印刷过程产生的废墨盒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车间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主要结论: 本项目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当地规划,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预防措施,能够确保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沈阳市博益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也可到建设单位办公室查阅报告全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附近的住宅、学校、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市博益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经理 联系电话:02462264226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四0研究所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248975952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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