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荣达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吨EPS泡沫制品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宿迁市荣达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吨EPS泡沫制品项目项目 (2)建设项目选址:宿迁市_宿迁经济开发区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院内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4200㎡,购置和安装发泡机、成型机、空气压缩机、烘干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13台/套,购买可发性聚苯乙烯等原辅材料,建成后形成年产80吨EPS泡沫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宿迁市荣达包装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宿迁市_宿迁经济开发区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史环宇177150760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环评编制单位名称: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环评编制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工18168196379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公众在填写调查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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