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组合料、缓冲块和聚酯多元醇生产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环办环评函[2018]1552号),本项目原环评编制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起限期整改半年,故本项目环评编制拟移交至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将此报告主要内容及更换后环评编制单位信息告知公众。 一、项目概况 巴斯夫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西部工业区环市大道南408号,现有厂区内已设有3条聚酯多元醇生产线(年产规模18000吨)、4条多元醇组合料(A料)生产线(年产规模14000吨)、4条异氰酸酯组合料(B料)生产线(年产规模13000吨)、2条聚氨酯缓冲块生产线(年产规模300万件)。巴斯夫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拟通过对现有生产工艺轻微调整,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加强人员的管理,实现各生产线扩产,经扩产后厂区产能达到年产聚酯多元醇25000吨、多元醇组合料(A料)23000吨、异氰酸酯组合料(B料)22000吨、聚氨酯缓冲块900万件。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污染源:项目在现有厂房内扩产,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影响较小。 运营期污染源:运营期污染源有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和冷却水,组合料投料废气、制程废气、卸料废气,缓冲块称量废气、注塑及脱模废气,聚酯多元醇制程废气、真空泵外排废气、卸料废气,锅炉燃料废气,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设备噪声。 三、建设新项目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和冷却水经隔渣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汇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小虎沥水道。 2、废气:组合料投料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制程废气和卸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添加剂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缓冲块称量废气经布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注塑及脱模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聚酯多元醇制程废气、真空泵外排废气和卸料废气经AMSI超洁净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燃料燃烧废气直接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选取合适的设备,并对设备做隔声、消声处理措施等;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收购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选址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实行上述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二)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斯夫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061471 九、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韦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邮编:510115 巴斯夫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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