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估场地为垫江县玉河水泥厂原址场地(以水泥厂围墙为界),该场地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峡口村,总占地面积26533m2(39.8亩)。该厂建设之前为农用地,周边主要为农田和农户,建厂之后一直为水泥厂用地,未来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根据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1993年10月之前本项目评估场地为农田,1993年10月玉河水泥厂开建,主要建设1条硅酸盐水泥生产线(机立窑),1997年3月进行试生产,1998年7月达到设计规模(年产复合硅酸盐水泥8.8万吨);2002年9月,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玉河水泥厂改制成私人承租方经营生产,原立窑生产工艺、规模不变;2010年4月,由于立窑污染严重,根据建材技术政策等要求,承租方放弃原有的立窑生产线,另行投资建设一条水泥磨生产线,通过购买半成品水泥熟料直接粉磨为成品水泥;2015年6月,玉河水泥厂因无生产许可证被迫停产;2017年9月27日垫江县人民法院宣布该厂合法破产。 监测结果表明,场地内场地内土壤样品中pH、铜、铬、镍、锌、铅、镉、砷、汞、氟化物、总石油烃等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h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的商服/工业用地标准,场地内样品的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部未检出,评估报告认为垫江县玉河水泥厂原址场地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工业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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