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砂石集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汉市汉阳区砂石集散中心 建设单位:武汉市宏智誉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黄金口村武汉港预留岸线距河口16.35公里至16.7公里 建设内容:2017年12月,武汉市宏智誉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武汉市汉阳区砂石集散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月5日武汉市汉阳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武汉市宏智誉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阳环审[2018]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武汉市宏智誉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砂石集散中心于2018年3月开工,2018年6月建设完成,并于2018年6月投入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国务院令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须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依据。2018年12月,武汉市宏智誉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沃尔汇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武汉市汉阳区砂石集散中心项目编制验收报告,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参照《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并编制了监测方案,于2019年1月委托武汉众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2019年2月13日-14日,武汉众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污染源排放现状实施了连续2天的现场监测。我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并结合监测结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19月3月15日至2019年4月5日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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