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老马头塑料颗粒加工厂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开原市老马头塑料颗粒加工厂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开原市老马头塑料颗粒加工厂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第一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告信息如下: 1、工程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开原市老马头塑料颗粒加工厂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工程概要:开原市老马头塑料颗粒加工厂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兴开街许家台村,属新建项目,年产5000t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原市老马头塑料颗粒加工厂 联系人:马殿海 电话:15141018883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长久 电话:17082437888 Email:1342361391@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③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④污染防治措施 ⑤环境风险评价 ⑥环境管理及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⑦公众参与 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为广泛吸取公众意见和强化社会监督,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认知程度,建设单位进行本项目环评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工程对附近居民的社会生活影响以及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公众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书信、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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