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硅胶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于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166号厂房第二层建设“硅胶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年生产硅胶密封件1000万件、硅胶杂件100万件。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影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166号厂房第二层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96580736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6层603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10-5703298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公示单位: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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