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德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的酱腌菜及罐头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德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的酱腌菜及罐头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德晖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28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7000吨的酱腌菜及罐头产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宅的排水系统,因此项目不排放生活污水。 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锅炉废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确保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丰溪。 远期生产废水、锅炉废水的混合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确保废水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同时满足南靖县东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靖县东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施工扬尘通过采取防治措施进行控制,能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运营期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氧化物尘的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最终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8m的烟囱进行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收集处理,净化后的油烟排放浓度能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标准限值,最终烟气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能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及时清运或综合利用。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原材料前处理产生的下脚料,分选、检验工序产生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 生活垃圾与下脚料一起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合格品经集中收集后,由养殖场回收,做到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德晖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萧先生 联系电话:1390694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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