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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来龙垃圾堆放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璧山区来龙垃圾堆放场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黄桷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城丁路(省道208)与东林寺村道支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垃圾堆放场于1983年开始堆存生活垃圾,2009年9月封场,未填埋任何工业垃圾或工业固体废物,现存有生活垃圾约23万吨。来龙垃圾堆放场属简易垃圾堆放场,无任何防渗措施,本次评估范围为垃圾堆放场及下游部分区域,占地面积约为46531m2,具体以征地范围红线为准。根据垃圾堆放场现状地形地貌和无任何防渗措施的填埋特点,将评价范围分为3个部分,其中垃圾堆体(评估范围1)占地16465m2,废弃排水渠至调节池下游100m(评估范围2)占地21631m2,调节池下游100m至200m(评估范围3)占地面积8435m2。 本次评估场地虽然已纳入璧山区绿岛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但尚未纳入城市控制性规划。根据重庆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5-2016)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本次评估分别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其中国家标准中没有筛选值的污染物参照执行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居住用地和商服/工业用地标准值。 现场踏勘表明:来龙垃圾堆放场属于简易垃圾堆放场,无任何防渗措施,未建废气收集导排设施、地下水监测井等设施,垃圾堆体周围建设有铁丝栅栏。现状垃圾堆体高差较大,表面已长满了杂草和灌木。封场后,在垃圾堆体顶部(城丁路(省道208)与东林寺村道支路交叉路口处)于2014年修建了一栋3层楼高的垃圾堆场管理用房,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在垃圾堆体下游设置有渗滤液调节池1座,垃圾渗滤液通过截水沟引至调节池,再通过DN110的HDPE管,以自流的方式排入璧城街道渗滤液市政污水管网。现场踏勘时,空气中臭味浓度较小,蚊蝇浓度较小,结合封场年限(约9年),堆体表面植被情况(杂草和灌木),初步判断来龙垃圾堆放场已达稳定化中期。2019年2月20日,项目组进行现场复勘时,发现垃圾堆场周边居民已拆迁完成,有施工队伍正在清运垃圾,经询问所有填埋垃圾均清运至璧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南侧正在修建一条施工便道,通往堆体底部,便于下部垃圾清运。垃圾堆体下游污染影响区域已覆盖了一层土石方,且正在进行土石方堆填。 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本次评估在垃圾堆体上、两侧及下游区域等有明显污染现象和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共布设25个土壤监测点位(A-1#~B-6#),所有监测点位均采集剖面样,共计送检123个土壤监测样品,涉及的监测因子有pH、As、Cd、Pb、T-Cr、Cr-6+、Be、Ni、Cu、Zn、Se、Sb、Sn、Ba、Co、Mo、Mn、V、Hg、氟化物、氰化物和挥发性酚类等。采集渗滤液调节池废水水样共计1个,监测因子为pH、色度、CODcr、BOD5、悬浮物、总氮、总磷、粪大肠杆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采集来龙垃圾堆放场两侧及下游区域地下水样品4个,监测因子为pH、肉眼可见物、浊度、嗅味、色度、总悬浮物、CODcr、硫酸盐、硫化物、总硬度、挥发酚、总磷、总氮、铵、硝酸盐氮、大肠菌群、细菌总数、Mn、Cu、Zn、Mo、Co、Hg、As、Se、Cd、Cr6+、Pb、Be、Ba、Ni。 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为评价标准,其中国家标准中没有筛选值的污染物参照执行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居住用地标准值。A-2#监测点位的送检样品A-2#-2、A-2#-3、A-2#-4的监测因子砷、钴出现了超标,砷的污染指数为1.025~1.72,钴的污染指数为1.09~1.47。根据《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的相关规定,可以判定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应进行土壤修复,初步估计土壤修复方量为7805.5m3。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为评价标准,其中国家标准中没有筛选值的污染物参照执行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商服/工业用地标准值。关注重金属因子、挥发酚类、无机物的土壤样品中,部分因子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均未超标,可以判定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以《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指标》(GB16889-2008)中表2为标准,废水样品中CODCr为209mg/L,超标1.09倍,总氮为301mg/L,超标6.53倍,粪大肠杆菌群为28000个/L,超标1.8倍。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为评价标准,GW-1#(井号:A-3#)中总硬度为524mg/L,超标0.16倍;GW-2#(井号:A-5#)中肉眼可见少量杂质,SS含量较高,浑浊度为23,超标6.67倍,总硬度为661mg/L,超标0.47倍;GW-3#(井号:A-17#)中浑浊度为4,超标0.33倍,总硬度为503mg/L,超标0.12倍,猛(Mn)为1.43mg/L,超标13.30倍;GW-4#(井号:B-2#)中肉眼可见少量杂质,SS含量较高,浑浊度为8,超标1.67倍,总硬度为584mg/L,超标0.30倍,猛(Mn)为3.2mg/L,超标31.00倍。总体来说,来龙垃圾堆放场地下水监测点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表明场地地下水收到了污染,需进行地下水修复。 委托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黄葛社区居民委员会 评估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璟,023-615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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