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恒基中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加氢催化剂再生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淄博恒基中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氢催化剂再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加氢催化剂再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宏达路西头北侧 (3)项目投资:41000万元 (4)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775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三座、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等各1座。项目年产再生及重生催化剂合计6000吨,主要建设6条再生生产线,2条重生生产线。 该项目采用催化剂器外再生技术处理废含钼镍催化剂,以达到含钼镍催化剂再生利用的目的。利用间接加热方式在窑内再生装置内对催化剂进行烧焦再生,除去催化剂中的C、S单质,最后再对再生催化剂进行特性分析并留样备查。 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投料粉尘、产品包装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重生炉、再生炉废气(SO2、NOx、颗粒物)经静电除尘+碱洗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洗塔碱洗废水,经酸碱中和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一般固废石膏及生活垃圾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危险固废废机油、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回收后再次重生处理,均得到有效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淄博恒基中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13589550093 (3)传真:0533-7166728 (4)联系人:高经理 (6)通讯地址:临淄区牛山路332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建设单位: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0533-3586007 (3)联系人:张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oaphmXy1TR5uaXkUmMgQ 提取码:ql5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传真:0533-7166728 (3)通讯地址:临淄区牛山路332号 建设单位:淄博恒基中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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