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肇庆市泰湖新城房产项目有限公司泰湖新城三期拟建于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南侧116区,项目总投资6.5亿元,总占地面积为70000 m2,建筑面积为239000 m2。拟建1栋16层高层住宅,1栋18层高层住宅,2栋15层高层住宅,2栋24层高层住宅,3栋25层高层住宅,4栋12层住宅,7栋26层高层住宅。并配套有商业项目及地下停车场等的大型小区。
二、项目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将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噪声、施工期水土流失、扬尘等方面。但是由于施工期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时间,因此其不利的环境影响也是短暂的。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并采取积极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将施工活动的环境影响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营运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办公污水对附近水体的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备用发电机少量的电机废气以及停车场汽车尾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水泵、备用发电机的设备噪声以及过往车辆的交通噪声等。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区内人员生活办公垃圾等,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经妥善处置后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三、主要环保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洗手间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停车场道路清洗废水等产生的含油废水分别经隔油池预处理、中心泳池的外排水,由于该水的浓度较低,可优先用作灌溉和道路冲洗水,适当减小景观水的排水量,同时只需对景观水采用砂滤罐过滤及采用臭氧消毒,即可循环使用。
(2)空气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
小区计划统一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作为燃料。住宅厨房的油烟应现有抽油烟机收集后,抽入专门烟道与楼顶向高空排放。为避免出现塞车而排放较多尾气情况,建设单位应在停车场安排多名专职交通疏通人员,及时合理疏导停车场的汽车出入,将汽车尾气对四周环境的影响降低至邻近居民可接受水平。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建设项目柴油发电机设于独立专用发电机房内,发电机房用全封闭结构,在发电机尾气管安装阻抗结合式的二级消声器,对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采用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处理;在发电机底座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同时安装高效减振器。经以上措施处理后,该项目柴油发电机房的边界噪声级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的水泵房设在专用房内,由于设备噪声级均在85 dB(A)以下,拟将水泵放置在全封闭式专用房内,同时进行减震处理,防止震动向外传递,再经墙壁隔声之后,该设备不对外界声环境造成污染。
配电设备设在专用房内,产生的噪声级65~75 dB(A)(低频噪声为主),墙体隔声、基座减震,防止震动向外传递,不会对外界声环境造成污染。
该项目的各类进、排风机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除机械噪声外,主要来源于气动性噪声,必须对风机进出风管加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并进行减振处理,这样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结论
肇庆市泰湖新城房产项目有限公司泰湖新城三期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肇庆市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合理合法。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大气环境有较大容量,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质量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采取一系列对策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该项目在选址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的方式及起始时间
本次项目共进行两次公示,此为第二次公示,公示起始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报告书简本。
(1)委托单位(业主):肇庆市泰湖新城房产项目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南侧116区
联系人:梁文亮
联系电话:13922624284
Email:无
(2)环评单位: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地址:荆门市象山三路27号(邮编:4480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34033242 传真:020-34033249
Email:wzsgyx0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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