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博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博纳生产5000吨锂电子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福州市博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对“博纳生产5000吨锂电子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回收锂离子电池中的 Co、 Ni、 Mn、 Li、 Cu 等有价材料,可以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缓解资源匮乏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因此,福州市博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300万元于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新建“博纳生产5000吨电子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目前建设单位已经取得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即“闽发改备[2018]A11032号”文件。 项目总体工程占地面积333333m2,建筑面积103000m2,一期工程建设1条脉冲等离子分选设备生产线,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钴酸锂极片、三元极片等正极材料回收及破碎、机械物理分选,年处理10000吨。二期工程生产5000吨锂离子电池。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工程,即“10000吨/年锂离子电池、钴酸锂极片、三元极片等正极材料回收及破碎、机械物理分选”。 项目劳动定员2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生产人员16人;均在厂区食宿。年生产300天,采用两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 2021 年 6 月建成。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特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环境问题: (1) 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需考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 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涉及重金属,因此,评价过程中需特别关注重金属的收集、去向及处理措施。 (3)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福建省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分析生活污水接管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废水是否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 分析各类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的环境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是否可接受。 (5) 项目的环境风险。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下载报告书简本。详见本页链接。 查阅期限: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团体和个人,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征求内容:公众对项目的选址、项目产生的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采取网上公告及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参与调查人员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环评单位及时回收《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整理统计和归纳分析。公众意见表详见本页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六、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博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主任 TEL:0591-2237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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