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xjjx 于 2019-3-25 17:06 编辑
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金珠工业园 项目概况: 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金珠工业园,其前身为2001年成立的紫金县文容钢厂。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紫金县文容钢厂属同一法人,不同主体。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2台50吨电弧炉、1台40吨电弧炉用于铸锻件及连铸机等,现有工程主要利用钢坯生产螺纹钢等。 本次技改对厂区原环评2座20吨电弧炉(当时实际建成为30吨电炉2座)拆除,并重新建造2套50吨电弧炉;此外,厂区新增1座50吨精炼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及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关于河源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河发改[2018]248号),对电弧炉核算口径进行了统一,根据企业已有电弧炉容量,核定后的产能为72万吨,本次技改不属于新增产能。 现有工程环保情况: 1、废水 (1)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在项目生产过程中,电弧炉的炉体、连铸后钢锭采用循环水冷却,而且制钢生产过程的供排水循环系统实施封闭式循环,项目设置净循环水和浊循环水两个系统。其中净循环水系统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水质未被污染,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其少量排放水作为浊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项目浊循环水系统为物件直接冷却水,经过处理后循环使用。 (2)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入三级化粪池后,处理后排入周边农灌渠。 2、废气 (1)电弧炉烟气 项目电弧炉炼钢废气采取布袋除尘,烟气经布袋除尘达到《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烟囱高空排放; (2)食堂油烟 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引至天面排放; (3)无组织废气:废钢处理车间对地面进行洒水抑尘和定期清扫,减少扬尘;钢渣堆场设置全封闭措施,减少扬尘。 3、噪声 噪声源有汽车在出入废钢堆场运输物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起重机在装卸物料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剪切机、打包机在加工废钢料时产生的噪声;电炉冶炼噪声;连铸机、轧机、剪切机生产时产生的噪声;辊道带料时也会由于金属碰撞产生噪声;加热炉风机、除尘系统风机噪声、水处理水泵、冷却塔运行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为炼钢车间的钢渣、氧化铁皮、废轧辊、废耐火材料、生活垃圾等。 (1)炼钢车间冷却后送钢渣堆场进行处置,人工捡出渣钢回炼钢综合利用,尾渣外售水泥厂; (2)氧化铁皮回收利用; (3)废轧辊回收利用 (4)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公司回收;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6)厂区设危废仓库,除尘灰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近两年的污染监测数据,现有工程各类污染物排放或处理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金珠工业园 联系人:黄总 电话:13690956186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番禺南村万博海大大厦1座40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3929209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河源市华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