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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甲基牛磺酸项目技术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甲基牛磺酸项目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团风县城南工业园现有车间厂房内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5日~4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投资180万元在团风县城南工业现有生产车间建设甲基牛磺酸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甲基牛磺酸的生产工艺由新型阳离子氢型树脂替代H2SO4,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并将甲基牛磺酸产品规模由2000t/a缩减为1000t/a,羟乙基磺酸产品规模由1000吨/年缩减为500吨/年,椰油基羟乙基磺酸钠产能不变。同时,利用甲基牛磺酸生产车间,新增羟乙基哌嗪乙磺酸300t/a,吗啉乙磺酸200t/a,哌嗪二乙磺酸100t/a。 一、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湖北跃华检测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技改车间产生的废气(VOCs、SO2、硫酸雾)经“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后,VOCs、SO2、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甲醇、二氧化硫、硫酸雾、非甲烷总烃)主要产生于技改车间、甲醇储罐区等,验收监测期间,在厂区上风向10m设置一个参照点,在厂区下风向10m处设置2个监控点。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甲醇、二氧化硫、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满足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技改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019年1月10日至11日,湖北跃华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的污水总排口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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