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pl629 于 2019-3-27 10:09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元江县物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5771万元 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位于甘庄街道西南部、红星分厂五队旁、昆磨高速东侧;配套管网位于元江县甘庄街道片区,向西接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1.971793,北纬23.674556。 工程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水量为2500m3/d,远期期处理水量为7500m3/d。本次评价仅针对近期2500 m3/d 的运行规模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远期项目建设需另行办理有关环保手续。 工程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收集处理甘庄街道片区生活污水、仓储物流片区生活污水、干坝工业园区废水。其中工业园区各企业排放的废水需企业自行预处理,废水中的各项污染物需处理达到相应行业的排放标准或本项目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本次拟建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水环境影响因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 大气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 声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 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态影响因素: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材料、工程废土的堆放和排水管网的铺设过程中,改变了原有地面现状,产生的临时土方,在雨季或大风天气情况下,会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 水环境影响因素: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 大气环境影响因素:食堂油烟、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为硫化氢和氨。 声环境影响因素:生产设备噪声,比较大的噪声产生源主要集中在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 固体废物:格栅渣、沉砂、污泥,此外还有少量的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等。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回用,生活废水经生活污水收集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后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一起处理,不外排; (2)施工扬尘及汽车和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和车型,降低噪声源; (4)建筑垃圾拣出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并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单位进行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5)项目施工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努力减少施工占地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对自然景观的破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对现有绿化用地的破坏;对被工程建设破坏的树木,待工程完成后,应立即进行绿化,尽量恢复原有的植被面积。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进入本项目处理工段进行处理。厂区内废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管网。废水优先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周围芒果地浇灌,剩余部分排入甘庄河; (2)针对各工艺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本环评以恶臭源边界外100m 范围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在污水处理厂厂界周围抗污能力强、吸收有害气体能力强的由高大乔木组成的隔离带,加强对污泥的管理,以便及时运输和处置,在运输途中要防止沿途丢弃、抛 洒、处置方法要得当,以防二次污染。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3)项目设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隔声、消声和吸声,泵房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泵房的密闭性,布设于地下或半地下等治理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隔栅渣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泥脱水后定期外运;沉砂与污泥一同暂存于污泥堆棚,定期外运处置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元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水处理工艺可行,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则项目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也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公告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元江县物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87734400 2、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12344613 邮箱:461378827@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 蒸汽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意见和建议 (3)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项目所在地现场张贴告示 (2)网络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 (3)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元江县物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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