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巨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蓬安县福德镇鼓楼山村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预防、减轻和避免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区域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 号文件)有关规定,请就你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蓬安县福德镇鼓楼山村种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巨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蓬安县福德镇鼓楼山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1.75亩新建一座养猪场,建筑面积约20000m2、租用种植有地3650亩,计划养殖规模种猪1800头,配套公猪20头,育肥猪存栏量2000头,年出栏3.6万头商品猪苗,出栏育肥猪60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巨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蓬安县福德镇鼓楼山村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59848188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电视塔影视文化广场B栋15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86 28) 8433846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论;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自然社会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与你联系。 2、你是否了解/知道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你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若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