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绚丽彩印有限公司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绚丽彩印有限公司印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宜人世家13楼1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18920658520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绚丽彩印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月浦月华工业区B1栋1号 联系方式:18023236327(陈先生) (三)项目概况: 汕头市绚丽印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金平区月华工业区B1栋1号厂房,项目地理位置23°25'13.55"N,116°41'14.61"E。项目北面为汕头市新益诚货仓有限公司,南面为月华工业区B2栋,西面为创建机械厂,东面为汕头市宝之家塑胶厂,项目通过租赁已建厂房,位于项目地址B1栋1号厂房,建筑面积700m2,项目厂区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项目主要从事内页的印刷和标签印制,年印刷量为36000色令/年和8000m2。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施工期较短,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为噪声和废气,拟通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将运营期的污染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发布单位:汕头市绚丽印彩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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