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内河港灌南港区城北作业区新安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连云港内河港灌南港区城北作业区新安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内河港灌南港区城北作业区新安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灌河上游武障河上郑于大沟内 建设规模:建设500吨级散杂货泊位6个,武障河两个泊位码头长度及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设计年综合通过能力182万吨,泊位利用港口岸线435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 联系人:孙睿 联系电话:1381562138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连云港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公从参与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六、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③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⑥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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