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平沙大型豪华游艇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海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平沙镇连湾工业区
建设内容:珠海平沙大型豪华游艇项目总占地面积29876.44m2,总建筑面积约27598.00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为37471.40m2;项目内包括3座厂房(编号1#~3#厂房)、1座仓库(编号4#仓库)。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主要进行游艇和帆船制造,预计年生产加工游艇33艘、帆船17艘;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模具制作、胶衣喷涂、构件铺层、结构制作、固化、脱模切边、外表除蜡、管道安装、电缆布放、装修打底、设备部件安装、五金件安装等。项目员工人数约350人.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海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小姐0750-6232088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金湾村1号科技楼306室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工0371-87565188 18819117873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件(575957048@qq.com)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提交时限为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