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vivian1984 于 2010-11-24 08:35 编辑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阳光供热有限公司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区域集中供热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区域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单位: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阳光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另外,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产噪设备尽量置于远离居民的一侧,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民众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是短暂的,只要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2、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燃天然气的热源站。烟囱高度不得低于30米,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要求。 工程所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污水。废水在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后经镇内排水管网排入东辽河。 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及各种泵,在采取了消声、隔声、减震等一系列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1类及2类标准,经预测,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阳光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辽农垦管理区佳鑫小区 联系人:张小平联系电话:15004465777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0-11-1起,2010-11-1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