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春华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5万头仔猪养殖场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出栏5万头仔猪养殖场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湖南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邵阳市邵东县牛马司镇井冲村 主要建设内容:年出栏5万头仔猪养殖场,包括配怀舍、分娩舍、后备舍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屈泥华 联系电话:1893219177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邵阳荣泰环保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汽车南站旁荣泰宾馆三楼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38895070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的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和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公众认为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南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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