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河山石膏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奉节县河山石膏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奉节县河山石膏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奉节县河山石膏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欧营村20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奉节县河山石膏有限公司矿山生产规模为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号: C5002362009097120037126,矿区走向长度为775m,倾向平均宽约400m,开采三叠系中统巴东组石膏矿,开采标高为+400m~+225m,矿区面积0.2506km2,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闭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重庆地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矿山开采项目采取本报告环保措施后,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资源规划要求;项目不在相关规定规划的禁止、限制开采区内,属于当地政府批准的合法矿山开采项目;项目实施建设后,清洁生产水平满足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和设计资料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64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阶段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在建设单位办公室或环评单位处查阅该项目环评报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建设单位:奉节县河山石膏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 总 地址: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欧营村20组
电 话:13707268033 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团体或其他组织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公众认为有必要,还可通过电话、电邮等方式索取该工程的补充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