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三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三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和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年7月13日发布的《环评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1日实施,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三期) (二)建设单位: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项目地址:陇川工业园区章凤特色工业片区内 (五)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年产丝绵60t,汰头9.003t,蚕蛹1262t,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9万元,占总投资的6.23%。 (六)建设内容为: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三期)新建2栋厂房、2栋职工宿舍以及配套新建6t/h锅炉1个和三期污水处理站等,利用原有生产线中产生的蛹衬来生产副产品(丝绵、汰头、蚕蛹)。 (七)环保工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93.75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为56.21mg/m3,烟尘的排放浓度在采用(麻石除尘)的措施后排放浓度为41.45mg/m3,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 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项目所排废水的影响。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近期园区污水管网未建成投入使用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县污水处理厂运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置,生产废水由业主自行运至基地修建的堆厩池进行沤肥后用于基地施肥。远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三期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28936-2012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清污分流:要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成三大排水系统,即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雨水要有组织地分别排入对应的系统管网和处理系统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设备安装时对高产噪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2、对于风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可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器进行处理; 3、设备安装时,要求设备尽量安装在项目区中间的位置,通过增加距离衰减减少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 4、采取绿化措施,通过绿化带的吸声、隔声降噪作用降低噪声排放; 5、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影响; 6、物料运输车辆驶入项目区后要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固废(锅炉灰渣、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脚屑、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除尘灰:项目锅炉除尘废水收集池会产生沉淀污泥,生物质燃烧灰尘含有植物生长所必需的多种有益元素,如钾、镁和磷等,本项目除尘用水为清洁水,不添加化学药剂,故沉淀池污泥可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作肥料施到山地。 锅炉灰渣:全部外卖给附近农户作为农田肥。 锅炉设备:锅炉软水设备内离子交换树脂重复使用过程中中将使树脂老化,更换后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将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脚屑:汰头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脚屑,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外运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项目区内的垃圾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化粪池污泥产生量: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外运处置。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6095318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业主委托,收集相关项目文件和环保法规,进行初步调查和工程分析,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考察、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制定环境影响减免措施、监测计划及管理计划,得出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四、公示期限 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建设、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项目选址和建设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按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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