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白尖山南脉石英矿(水泥配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 哈密金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奋维 联系电话:15022813321 2.环评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18387484461 邮政编码:6500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哈密金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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