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uemengmeng 于 2019-4-12 09:41 编辑
临猗县志合塑料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文件)有关精神,临猗县志合塑料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年加工5000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租赁厂房400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拨料机、加热成品机、切粒机及填充废袋收集除尘处理设施、颗粒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设备(设施)共计30余台(套)。总投资82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猗县志合塑料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总 电话:1800348589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西海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59-2528929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间为自2019年4月1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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