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ARFIELDCAT 于 2019-4-15 19:32 编辑
中山市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含铵溶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 中山市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山市鹿城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4月变更为现用名)委托广西博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含铵溶液综合利用项目(原项目名称为“中山市鹿城化工有限公司含铵溶液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园头围路2号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收集、贮存、利用含铜废液(HW22含铜废物)18000吨/年,生产五水硫酸铜、氯化铵、碱式氯化铜、酸性蚀刻子液和碱性蚀刻子液五种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正常情况下,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氨等酸碱废气分别经酸碱喷淋处理后,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粉尘废气经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限值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排放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固废: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合理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风险: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等。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基本可在厂内解决,影响在可恢复范围内,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山市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含铵溶液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选址合理。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索取期限为2019年4月16日至2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建议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4月16日至28日。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园头围路2号 邮编:52844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32090717 传真:0760-85705527 九、环评机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 广东分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210室 邮编:528403 联系人:温工 邮箱:765333362@qq.com 联系电话:0760-89988545 传真:0760-89988545 中山市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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