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大新县咟所锰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大新县咟所锰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大新县咟所锰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大新县咟所锰矿位于大新县城NWW280°方位、直距约48km处,行政区辖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下雷镇。矿区范围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6°42′02.952″E~106°44′26.874″E,北纬22°54′44.376″N~22°55′44.142″N。矿区有公路通大新、天等及靖西等邻近市(县)城,其中大新县至靖西市的316省道二级公路从矿区东部通过,有简易道路进入矿区。项目拟申请矿区面积为2.7980km2,开采矿种为锰矿,采用地下开采,采矿规模为60万t/a。总体开拓运输方案设计确定采用主斜坡道+竖井+辅助斜坡道+溜井开拓。项目总服务年限为37年(含2年基建期),项目采出的原矿石直接外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有:(1)窿道粉尘、矿石、废石堆放产生的粉尘、矿石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炸药爆炸废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2)矿井涌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的排放;(3)废石、沉淀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4)采矿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1)生产废气: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作业,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走廊等地点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井下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堆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洒水方式,降低粉尘的扩散;运输车辆在运输时不得装载过满,采取洒水、加盖篷布等可有效降低运输粉尘对大气的影响。 (2)生产废水:矿井涌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部分用作采矿作业用水和地面降尘用水,剩余排入咟所溪;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排至咟所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SBR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固体废弃物:采矿废石大部分回填采空区,少部分堆存于临时废石场,再运至附近的碎石加工厂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掺入矿石运至选矿厂进行选别;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4)噪声:采矿工人配戴耳塞、耳罩等;爆破前需张贴公告,建设单位应协同当地主管部门与周边的农户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放炮;对工业场地各设备安装减震垫;通过以上措施,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使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 (5)矿山生态恢复:在厂区内种植树木及铺设草地能有效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封闭采矿窿道口,并标危险警示,对工业场地进行生态复垦绿化,能有效的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大新县咟所锰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网络填写问卷、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322号 联系人:何矿长 联系电话:15678803076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010-64795833 建设单位: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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