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谷饶炫音电子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潮阳区谷饶炫音电子厂委托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潮阳区谷饶炫音电子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炫音电子厂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新光水厂路南 联系方式:洪生 13592889588 评价单位名称: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9楼之五、之六、之七单元 联系方式:蔡工 0754-89923927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炫音电子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拟选址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新光水厂路南,厂区北侧为新光小学,东侧为汕头市华新吹膜厂,南侧为汕头市兴洲织造有限公司,西侧为通用厂房。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炫音电子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拟租赁已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厂房建筑面积169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耳机的生产,年产耳机80万套,项目配套设备包括注塑机、烘料机、拌色机等。本项目不配套员工宿舍及食堂。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是设备安装的噪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噪声、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炫音电子厂 2019年 4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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