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wt371083 于 2019-4-18 09:09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乳山市金宇服装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乳山市金宇服装有限公司水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水洗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纺织染整工业园 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5、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075m2,建筑面积3972m2,购置生产加工及配套设备20台(套),年产水洗牛仔裤、棉/麻裤子及上衣50万件。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乳山市金宇服装有限公司 联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631-6844777 邮 编:264500 单位地址: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纺织染整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环评机构名称: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253292755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自上网公示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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